2022-11-16 16:24:59 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官網
《辦法》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11月1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出臺《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旨在加快建立健全寧夏文化和旅游標準化責任體系,進一步規范和促進全區文化和旅游標準化發展?!掇k法》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14日。
《辦法》明確,寧夏文化和旅游標準化工作以打造文化興盛沃土、建設新時代文化強區、高水平打造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為目標,建立和完善文化和旅游業標準體系,組織貫徹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定實施地方標準,引導培育滿足文化和旅游市場需求的團體標準,指導企業制定實施企業標準,為寧夏文化和旅游發展提供技術支撐;寧夏文化和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組織文化和旅游地方標準、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宣貫和解釋,參加國內文化和旅游管理與服務領域的標準化活動,組織申報制定國家和行業標準。
《辦法》明確,文化和旅游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標準項目申請單位提出的標準立項建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報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標準化工作辦公室對收集的標準項目,組織寧夏文化和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進行初審,形成《寧夏文化和旅游旅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匯總表》,經廳務會(廳黨組會)審議后,報自治區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立項,由自治區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編號、發布;寧夏文化和旅游行業要積極執行已發布的標準,接受標準化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從事提供文化旅游產品、設施及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和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
《辦法》明確,為充分調動寧夏文化和旅游行業以及社會各方力量參與文化和旅游標準化建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建立寧夏文化和旅游標準化項目補助制度。獲批承擔國家級標準化試點的,項目驗收合格后一次性給予補助30萬元;獲批自治區級標準化試點的,項目驗收合格后一次性給予20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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